对我来说,这篇文章有两个有用的目的。首先,它提醒我们,为什么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银行放松管制不是金融部门说客的聪明伎俩,但考虑到当时行业的发展,这是绝对必要的。可以肯定的是,放松管制可能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带来不同的风险,但某种程度的放松管制是不可避免的。其次,它为限制允许银行做的事情提供了理由。我完全相信,拟议中的改革将使银行业更安全,需要救助的风险更小,但我不太确定改革是否会使整个金融业更安全。让我对每一个都多说一点,充分利用莫里斯的阐述。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出现的银行业有五个突出特点:1)它受到银行监管机构的安全监管;2)它可以从美联储获得紧急贷款和存款保险,这是一个公共安全网;(三)禁止进入投资银行、证券交易、保险等其他金融领域的;4)它可以为存款支付的保险面临法律限制;5)它面临着州际和州内分支的地理限制。简而言之,这是一个不受竞争保护的行业,它所能做的事情受到限制,并且受到严格监管。
在20世纪70年代,车轮开始脱落。那些希望储蓄的人开始寻找投资选择,如共同基金,包括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保险公司。银行所能支付的利率是有限的,而通货膨胀又很高。银行开始大量减少存款。那些希望借钱的人也找到了其他选择。他们通过商业票据、高收益债券以及包括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在内的证券化市场借款。独立的金融公司提供汽车贷款和零售购买贷款。其他公司为贸易应收款提供资金。
简而言之,储蓄者和借款者都在转移到银行业之外。相反,储户和借款人之间的金融中介过程发生在银行业之外,也就是后来被称为“影子银行”的领域。如果没有放松对银行的管制,不允许它们在这个新的金融领域(至少在某些方面)竞争,银行本身就会急剧萎缩,美国储蓄和借贷的很大一部分也会完全超出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银行被允许在整个金融领域进行更广泛的竞争,整个行业开始整合。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例如,当银行获准跨州和跨州开设分行时,就不需要那么多的小银行了。但顶级银行不仅变得非常庞大,而且其资产中不断增长的份额超出了传统的银行业务。以下是Morris对行业发展的总结(脚注省略):
“技术进步、州际银行和《GLB法案》(Graham-Leach-Bliley Act)导致银行数量减少,银行业更加集中,最大的bhc(银行控股公司)最终从事更加多样化和非传统的活动。例如,银行数量从1990年的约12500家降至2011年的约6400家。10家最大的bhc所持有的行业资产份额从1990年的25%上升到1997年的45%(就在GLB法案之前),2011年上升到近70%。十大bhc的存贷款份额
此外,在《GLB法案》通过之前存在的10家最大的bhc中,只有4家留存至今(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美国银行和富国银行),而这4家bhc收购了其他10家bhc中的5家。
表1还显示了10家最大的bhc在过去14年的活动变化情况。1997年,这些公司的银行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7%,只有一家公司的份额低于80%。如今,银行资产的份额为58%,只有两家bhc的份额超过80%。”
莫里斯的诊断和建议的解决方案很简单。银行控股公司涉足的风险金融活动过多,应予以限制。但莫里斯也清楚而明智地意识到,仅仅试图把时钟拨回到上世纪30年代那种受监管的银行业是不可能的。牙膏从牙膏管里挤出来了。他建议允许银行从事三个领域的业务:
- 商业银行-接受存款并向个人和企业发放贷款。
- 投资银行承销证券(股票、债券)并提供咨询服务。
- 资产和财富管理-为个人和机构管理资产。
- 交易和做市-为客户提供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和场外衍生品交易的中介服务。
- 经纪服务——为散户和机构投资者提供经纪服务,包括对冲基金(大宗经纪)。
- 自营交易-为一个机构自己的账户进行交易,并拥有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
莫里斯的建议当然是足够明智的,但它确实给我留下了几个问题。首先,如果银行持有大量的抵押贷款(根据莫里斯的提议,他们显然可以这样做),那么他们就会很容易受到像现在这样的房价崩盘的冲击。因此,我不清楚这项提案中的任何内容是否会限制发生的非常激进的住房贷款或随后的价格暴跌。事实上,莫里斯所倡导的有限银行在某些方面可能会相对更容易受到房地产市场损失的影响。
其次,与所有“狭义银行”提议一样,莫里斯的提议显然会让银行业变得更安全。但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对2008年的金融危机,不只是商业银行被视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美国经济:这也是投资银行贝尔斯登一样,货币市场基金,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经纪人出售国债,和其他人。关注银行业固然不错,但影子银行业及其构成的潜在风险并没有消失。